反滲透水處理設備通常由原水預處理系統、反滲透純化系統、超純化后處理系統三部分組成。利用高壓泵的加壓,反滲透膜的截留,可有效去除水中固體溶解物、有機物、膠體、微生物以及細菌等雜質。
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反滲透水處理設備(以下簡稱設備)的分類與型號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含鹽量低于10000mg/L的水為原水,采用反滲透技術生產滲透水的水處理設備。
設備按日產水量m/d(以24h,25℃水溫計,以下同)分三類:
小型設備 日產水量≤100 m3/d
中型設備 日產水量100~1000 m3/d
大型設備 日產水量≥1000 m3/d
要求
性能指標
脫鹽率:設備的脫鹽率≥95%(用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。
原水回收率:
----小型設備原水回收率≥30%;
----中型設備原水回收率≥50%;
----大型設備原水回收率≥70%。原材料要求
反滲透膜組件、泵、各種管道、儀表等設備構件,均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規范要求。
凡與水接觸的部件的材質不能與水產生任何有害物理化學反應,必要 GB/T 19249—2003 時采取適當的防腐及有效保護措施,不得污染水質,應符合有關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。
設備的使用條件
為保護設備正常運行,設備的進水應滿足如下要求:
淤塞指數 SDl 15<5;
游離余氯:聚酰胺復合膜<0.1 mg/L;乙酸纖維素膜0.2 mg/L~1.0 mg/L;
濁度<1.0 NTU;
根據原水水質,正確設計預處理工藝,選用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的預處理設備、管路和閥門,原水水質指標的測定按照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;
根據反滲透膜元件要求合理控制進水的pH值、鐵離子、微生物、難溶鹽等參數;
操作溫度、操作壓力:
a) 操作溫度:溫度為影響產水量的主要指標,通常復合膜適用 4℃~45℃;乙酸纖維素膜適用4℃~35℃。
b) 操作壓力:根據工藝要求,操作壓力一般不大于3.5MPa。
設備安裝要求:
設備安裝時,在裝卸膜元件的一側,應留有不小于膜元件長度 1.2 倍距離的空間,以滿足換膜、檢修的要求。設備不能安置在多塵、高溫、振動的地方,一般應安裝于室內,避免陽光直射,環境溫度低于4℃時,必須采取防凍措施。